编者按:代码的本质是一系列的指令集合, 它实际上只是在描述某一套“规则”而已。而在橙皮书里,我们一直很关心区块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史以来,区块链借助密码学、经济学、机制设计、计算机软件等工具,第一次把这套规则的边界,从虚拟世界扩展到了现实世界里。但现实世界其实一直以来有自己的另一套规则和逻辑在运转:经济、市场、政治等等——以及,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规则——法律。
我们关心在这个过程中,区块链这套规则究竟会对现实世界已有的规则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它们彼此是冲突的吗?他们能够互相融合吗?而且,我们希望能从各个领域里的从业者身上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因此,今天我们摘录了一位律师从法律专业视角看待区块链的看法。下面这篇文章,节选自《中国法律语境下的区块链思考》的演讲,演讲者是法大大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梅臻律师。在文章中,他会告诉你,法律人究竟是怎样思考区块链的意义的。完整版本请点左下角的阅读原文。
那长期来看,法律究竟会因为区块链产生什么变化呢?我认为有以下的一些变化:
(1)区块链技术将冲击物权法的现有规则。 现行物权第2条规定物权法中的物包括了动产、不动产和法律规定的财产权利。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基于区块链技术产生的信息数据、虚拟财产、数字货币或数字票据等对传统物权法提出了挑战,现行物权法难以对其所有权给予确定明确,其未来是否可以得到明确的权属,并且实现在金融领域实现交易,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另外,去中心化的区块链中的这些虚拟财产的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如何设立、变更或消灭与现行物权法的规定也难以相匹配。还有,区块链技术如果用于进行房产、车辆、船舶等物权登记也将改变现有物权登记的规则和方式。未来物权法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和明确。
(2)区块链技术将重塑合同法。 基于区块链技术产生的智能合约将会改变现行合同法的规则,智能合约的意思表示方式与现行合同法中合同各方订立意思表示的方式会有极大的差异,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意思表示一致、合意达成等问题需要合同法对其进行明确。另外,智能合约可以自动执行,或者可以说取代了人的履行契约的行为,那么现行合同发下的契约的履行的相关规定或许已经不能适应智能合约的需求,合同法的规则可能要进行改造,甚至重塑。简而言之,智能合约的应用会导致合同的成立、生效、撤销、履行等界限和概念不再明晰,合同的解除、违约行为的认定、合同的补救等方面将存在很多新的问题需要解决和研究。
(3)区块链技术可能导致公司法规则的改变。 区块链技术在公司工商登记方面的应用会将有利于简化公司工商登记的流程并提高其可靠性。智能合约的应用将导致股权变更的去人工化。公司股东、董事的选举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也可以写入区块链进行可靠的记录。公司法需要对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工商登记以及记录公司决议等方面的效力进行确认。
(4)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将导致证券法、货币法、外汇管理法、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等金融法规则的改变。 有些需要作出根本性的变化和体系重构,有些则需要根据区块链技术的具体应用进行调整。
(5)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会使刑法作出新的解释和规定。 举例而言,如果发行代币的行为被定罪,如果代币发行者募集的是比特币,如何确认违法金额或情节严重程度?按照募集的比特币个数还是其价值?
(6)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可能会使行政法发生改变。 比如用区块链技术开发选举系统是否会导致选举法发生改变?用区块链技术进行产权登记会不会导致有关物权、知识产权、股权登记的行政规定发生改变?
(7)区块链技术将改变我们的程序法。 例如民事诉讼法,比如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需要对同一份证据进行质证,发表不同的观点和意见,主要涉及该证据的真实、合法和关联性。那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原被告双方建立了一套区块链系统,原被告双方的合同条款、交易的付款、发货、收货等信息都登记在该区块链系统上,而且在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设有该系统的节点,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实时查看该系统核实情况,此时如果原被告发生纠纷,法院或仲裁机构还需要对案件进行开庭或质证吗?我们审理一个案子的期限还需要一审六个月吗?显然不需要,因为此时就好比法官在实时见证着双方的履约过程,谁是谁非一目了然,甚至法院或仲裁机构都可以通过自身的智能审判系统直接出具判决书或裁决书。
代码漏洞引发的法律问题
北京时间2016年6月17日发生了在区块链历史上留下沉重一笔的攻击事件。由于其编写的智能合约存在着重大缺陷,区块链业界最大的众筹项目TheDAO(被攻击前 拥有1亿美元左右资产)遭到攻击,目前已导致300多万以太币资产被分离出TheDAO 资产池。
TheDAO编写的智能合约中有一个splitDAO函数,攻击者通过此函数中的漏 洞重复利用自己的DAO资产来不断从TheDAO项目的资产池中分离DAO资产给自己。2016年7月,以太坊开发团队通过修改以太坊软件的代码,在第1920000区块强行把The DAO及其子DAO的所有资金全部转到一个特定的退款合约地址,以“夺回”黑客所控制的DAO合约的币。从而形成两条链,一条为原链(ETC),一条为新的分叉链(ETH),各自代表不同的社区共识以及价值观。
这里面问题不少:
(1)因为区块链系统的设计有问题,导致分叉,甚至是该链的发展超出了设计者的控制和设想,设计者能不按照事先预定的规则行事吗?
(2)智能合约系统是不是会让规则偏向于技术优势方?如何保证在区块链系统中弱势方(使用者)的合法利益?
(3)如果代码漏洞导致他方损失将由谁承担责任?各方如何划分和承担责任?
(4)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对于显失公平的交易有予以取消、冻结或暂缓交收等措施;在各国立法和具体实践中,也有很多行之有效的做法。但在区块链、数字货币这样的创新领域,法律或许还有空白地带,出现问题是依靠区块链参与或管理者的自力救济还是需要公权力的介入评判?
(5)The DAO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分布式自治组织目前的局限性。包括法律认可程度,技术不成熟度,金融资产、法律和道德上如何良好衔接,以及完全的自治是否能够实现,如何良好的导入必要时期的人工介入甚至司法介入?
(完)
(原文发布于4月20日,来源:橙皮书公众号)
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CoinVoice 立场,且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如需报道或加入交流群,请联系微信:VOICE-V。
简介:关注产品与技术
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