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Voice最新获悉:3 月 30 日,据浙江法制报报道,唐某去年 6 月以 USDT 向钱某、袁某二人出借 40 万元,并签署《借条》。约定到期后,钱某、袁某未依约还款,唐某于是将二人告上法庭,并提供 USDT 提币记录,要求二人归还借款人民币 40 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虽出具了《借条》,但原告未能向法院提供案涉借款 40 万元人民币的交付凭证,故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关系并未成立,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办案法官介绍,比特币、以太币、USDT 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原文链接]
CoinVoice最新获悉:3 月 30 日,据浙江法制报报道,唐某去年 6 月以 USDT 向钱某、袁某二人出借 40 万元,并签署《借条》。约定到期后,钱某、袁某未依约还款,唐某于是将二人告上法庭,并提供 USDT 提币记录,要求二人归还借款人民币 40 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虽出具了《借条》,但原告未能向法院提供案涉借款 40 万元人民币的交付凭证,故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关系并未成立,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办案法官介绍,比特币、以太币、USDT 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