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Voice最新获悉:火币科技发布公告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向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火币资产管理」授出牌照,以进行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 5 界定的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 9 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证监会已批准「火币资产管理」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并继续进行上述第 4 类及第 9 类受规管活动,自 2021 年 3 月 3 日起生效。不过,火币资产管理须持续遵守证监会于 2019 年 10 月刊发的「适用于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的标准条款及条件」及其后对条款及条件所作的任何修订。
CoinVoice最新获悉:火币科技发布公告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向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火币资产管理」授出牌照,以进行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 5 界定的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 9 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证监会已批准「火币资产管理」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并继续进行上述第 4 类及第 9 类受规管活动,自 2021 年 3 月 3 日起生效。不过,火币资产管理须持续遵守证监会于 2019 年 10 月刊发的「适用于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持牌法团的标准条款及条件」及其后对条款及条件所作的任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