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橙皮书
那天越想越觉得,现在加密货币的钱包,有点像互联网早期的电子邮件。
在电子邮件之前,人们通过写信投递到邮局进行通信,但通常要花好几天的时间。后来有了电子邮件,你可以瞬间和全世界的人们进行通信。
在钱包出现之前,你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进行价值交换,通常也要花一些时间,如果是国际转账,时间更久。有了加密货币的钱包之后,你可以瞬间和全世界的人们转账,交换价值。
当然,你肯定会说,用户哪有什么向全世界的人进行转账、交换价值的需求。但我想,在互联网发展到今天这么成熟的阶段,我们肯定会理想当然的觉得和别人进行即时通信是很自然的需求。如果回到电子邮件刚出现的时候,也许也会有人觉得:用户哪有什么跟全世界的人进行即时通信的需求?如果真的有重要的紧急的事情,大部分也是跟你周围有关系的人通信,那打个电话不就行了吗?
但事实是,电子邮件只是开始。它从出现后一直都在发展,不论是自己的技术发展,还是催生了其他技术(比如IM,即时通信技术)的发展。到了移动互联网时期,电子邮件发展的极致,其实就是微信。所以张小龙最开始是做邮箱的,后来做出了微信,也挺自然的。
如果我们思考下,从电子邮件到即时通信,这个变化其实挺难想象的。以前你习惯住在一个小村庄里,周围邻里和你保持联系的,大概最多也就五六十个人。你不会去想为什么我不能和其他地方的人进行即时的沟通和联系,因为你也不会有这个需求。但微信出现后,你手机里有几千个好友是很常态的事情。
相比小村庄里的邻里关系,这几千个好友真的对你有用吗?也许没用,也许有用,但关键是人人早已习惯于此。人们并不需要思考这个事情。因为即时通信的成本已经降低到了几乎为零的地步。它成了人人都在享有的基础设施。
价值的交换也许也会如此。当交易的成本降低到几乎为零的地步(现在你在国内用微信支付,可能会觉得这个成本也是零,但其实交易的另一个隐性成本是“信任”),我们肯定也会从“小村庄”的行为模式,转变成智能手机里几千个好友的新模式。
那个模式究竟是怎么样的?暂时我们在小村庄里还很难想象。
因为这个想法,我特意去搜寻了电子邮件的发展历史,于是就看到了下面这篇文章。现在把它粗略翻译下,分享给大家。
结合这篇文章里电子邮件的发展历史,和互联网的发展历史,我看到了几个有意思的数据:
1971年,ARPANET内部网络里诞生了第一个电子邮件系统。5年后,也就是1976年,所有ARPANET流量中有75%是电子邮件。
93年,“electronic mail”一词已经被“email”取代,一定程度能反应电子邮件的普及。于此同时,互联网的另一个杀手级应用“浏览器”也在94、95年普及开来。
但互联网使用量真正激增的阶段,是从1997年的全球5500万用户增长到1999年的4亿用户。
从96年到99年,互联网在这四年内诞生了大量的新产品、新公司、新事物:
96年即时通信软件ICQ成立,7个月后正式用户达到了100万。同时,全球互联网首次转播新年音乐会引来观众如潮,导致信息公路堵塞;
97年是中国互联网的元年,网易在这一年成立;
98年诞生了Google。ICQ被美国在线以2.87亿美元收购,用户数超过1000万。而在国内,张朝阳创立搜狐,王志东创建新浪网,马化腾成立腾讯。
99年,范宁在美国西北大学利用P2P文件共享技术推出一个叫Napster的服务,它可以让大学生们相互交换MP3音乐。到2001年,Napster共吸引了8千5百万注册用户,每月有30亿首歌被共享。
所以如果我们要去看互联网的历史,电子邮件可能的确是第一个杀手应用。但其实在电子邮件之后,互联网在当时迎来了更多璀璨绚烂的杀手应用,于是有了爆炸性的普及发展。这些杀手应用包括了:浏览器、ICQ、搜索引擎、门户新闻、MP3下载,等等。
电子邮件简史
作者:phrasee
来源:https://phrasee.co/a-brief-history-of-email/
电子邮件这个概念,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第一个可以被称为「电子邮件」的例子可以追朔到1965年。那时麻省理工学院的计算机上有一个名为“MAILBOX”的程序,你可以通过这个程序把一则消息留在计算机上,等别人下次登录计算机的时候看到这些消息。这个系统挺有效的,但前提是希望彼此通信的人经常使用同一台计算机。
1969年,美国国防部门发明了ARPANET网络,然后发送了第一条从计算机发送到另一台计算机的消息。
消息看起来就像这样:
1971年,Ray Tomlinson发明了电子邮件,他创建了ARPANET的网络电子邮件系统。
这个系统是在同一个组织的内部机器之间进行「几乎即时」的通信,比如同一个大学内部、同一个政府部门,有点像局域网里的邮件系统。
然后这个概念很快就开始普及了。随着更多内部网络的出现,发送消息的协议变得越来越复杂。这时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网络中从一台计算机向另一台计算机发送消息时,如何显示这条消息的目的地是哪呢?
Ray Tomlinson想出了一个答案:通过“@”符号。这可能也是他对互联网最持久的贡献。
代表消息的地址在电子邮件里被写成了这样: “用户名@计算机名称”,这也是我们现在延续至今的电子邮件的写法。
1976年,所有ARPANET流量中有75%是电子邮件。这种媒介非常有用,因此人们就开始意识到,应该在不同组织之间,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消息。
这种通过电子邮件从组织到组织进行通信的概念,也是互联网本身出现的推动力。
随着组织间电子邮件通信变得越来越普遍,就需要有一个能够储存和组织这些电子邮件的软件。于是现代email收件箱的前身,就慢慢出现了。
到了20世纪80年代,也就是互联网诞生的婴儿期,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已经开始联系世界各地的人们,电子邮件“托管”网站开始出现。
对于许多新用户来说,电子邮件这种激动人心的新媒介,也是他们上网后接触到的第一个实际应用。
到1993年,在人们的公共词典中,“electronic mail”一词已经被“email”取代了,因为互联网电子邮件的使用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了。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美国在线(AOL),Echomail,Hotmail和雅虎进一步发展了互联网和电子邮件。他们投入了许多营销的资金,让更广泛的受众接触到互联网的好处。
在1990年代后期,互联网使用量激增,从1997年的全球5500万用户增长到1999年的4亿用户。
到了千禧年之际,拥有一个电子邮件“地址”已经从奢侈/好奇变成了一种类似于拥有电话号码的社会期望。
(完)
参考链接:
http://tech.163.com/09/1028/23/5MOH4NV2000915BF.html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6%B2%E6%99%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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