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洒脱喜
来源|巴比特
在区块链世界,“code is law”的想法被很多人所推崇,而这个规则的提出者,便是尼克·萨博,但在以太坊Casper协议研究者Vlad Zamfir看来,这种规则是激进而不安全的,也因此,他撰写了一篇博文批判了萨博的规则,他在文章中提到:
“告我吗?我不在乎,我准备死在这座山上。”
以下为译文内容:
本周末,我对“法律系统”的定义和理解有了新的认识,它确实澄清了长期以来困扰我的事情,它就是:
“法律系统是针对争端管理的协议。”
这囊括了防止争端和管理争端的整个生命周期协议,从开始到解决。它捕获了这些协议(“法律代码”)及其执行(“法律操作”)的描述。它可能需要改进,但在本文当中,它已经足够有用了。
区块链治理中出现争议,而我们会遵循管理它们的协议。
因此,加密法就存在了。
本文的目的是:
1)记录当今的一些加密法;
2)鼓动加密法的变革,说服加密货币圈放弃“萨博法”;
3)鼓动建立新的加密法律体系。
我准备死在这座山上。
今天的加密法
我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它,因为我相信它不会引起争议
我已确定了一些加密法,并认为以下三种加密法是当今加密货币世界中最重要的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在区块链治理中的争议日常管理中最为有效:
加密法1:不要破坏协议
这条法律的精神是简单而自然的。区块链治理中的争议,永远无法通过将已知的关键错误引入区块链协议来解决。关键的漏洞会导致桥梁坍塌,而桥上随时都会有人。系统崩溃和系统质量的显著下降,总是会引起争议,这些争议需要通过防止崩溃措施来避免。
开发人员、工程师和架构师有责任确保软件得到维护,保证软件不会发生系统性故障,并且即便在发生故障时(由于软件开发行业的糟糕状况,这种情况将会发生),尽快补救这种情况。
任何人都可通过明确指出提案会引入一个关键漏洞,而终止合并区块链协议更变提案。这就是加密法。
然而,关于如何解释这一法律,可能会变得复杂。区块链核心开发人员对什么被认为是突破性的变化,什么不是,他们有精确而详细的看法。他们的观点通常是重叠的(例如,每个人都同意系统崩溃或共识失败正在breaking),但是他们也有分歧(例如,向后不兼容的变化,在比特币治理和以太坊治理中,前者被认为是更具破坏性的)。
加密法2:使加密法合法化
这对我而言是一个惊喜,它对你来说也可能是个惊喜。又或许不是!
加密法在很多法律体系的很多司法管辖区内运作,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试图避免与这些法律体系之间的纠纷来构建的。开发人员和其他加密货币人士组织他们的事务,以防止(和通过)现有法律系统可能带来的争议。因此,加密法要在这些法律体系的管辖区内合法运作。至少现在是这样的。
开发人员做出技术决策,以尽量减少他们可能承担的责任;他们将选择一种解决方案,即承担较少的责任,而不是承担更多的责任,所有其他都是平等的。他们经常会提到他们的担心,在一些现有的法律制度下,某些事情可能是非法的,或者他们会因为行使权力而被起诉,以此作为他们作出决定的动机。
我不是对保持加密法合法性努力的有效性做评论,但我希望,我们大家都能注意到,区块链治理中的争议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尝试避免与现有法律系统的争议来构建的。
加密货币界没有制定出这项法律。这一加密法是由现有法律制度构成的,这是加密法在现有法律制度的管辖范围内运作这一事实的自然结果。而对于区块链治理中的一些参与者来说,他们可能会选择保持匿名,或者以某种方式避免按照法律运作来安排其事务,而区块链治理中的大多数参与者都是公众,他们努力以一种不会给自己带来现有问题的方式来定位自己。
因为这一现实,“保持加密法合法”就是加密法。至少现在是这样的。
加密法3:萨博法
我以尼克·萨博(Nick Szabo)的名字命名这个加密法,因为我非常确信就是他创造了这一法律,使其普及,并将其纳入加密法。如果我错过了其他值得称赞的人,我很抱歉,但我只是假设萨博是主要负责人,这样我就可以少说几句了。
萨博法很简单:除非更改属于技术维护目的所需,否则不需要实施对区块链协议的更改。
它被称为“区块链治理最小化”,但也可以合理地被称为“加密法最小化”。
这是一项完全禁止其他加密法程序接触区块链协议的法律。除非其与技术维护有关。
尼克·萨博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使他的法律得到普及(并合法化):
以智能合约的加密法形式推广自治软件;
认为开发者的责任最小化,将他们与法律风险隔离开来;
与拥有更多法律和政治权力的系统相比,论证具有萨博法的加密法系统更具有社会可扩展性;
萨博的加密法,是很多关于区块链不可变、需要保持不变等说法的根源,并且是开发人员在参与区块链治理争议时(例如在比特币区块扩容争论当中),拒绝更改区块链协议的正当决定来源。The DAO硬分叉显然违反了萨博的法则,这足以激怒萨博,因此他否认了以太坊,而赞成以太坊经典(ETC)。但是,在这次The DAO硬分叉后,以太坊治理纠纷中引用了萨博法(具体来说,在尚未解决的资金纠纷中)。事实上,核心开发人员经常引用尼克·萨博的规则来证明他们在区块链治理纠纷中的选择是正当的。因此,萨博的规则就成为了加密法。
对尼克·萨博的加密法成就充满敬畏
在我深入研究之前,我将借此机会,对尼克所做的加密法工作表示尊敬,显然,他只使用了他的加密法思想的力量,以及他在博客、邮件上的著作。这是一项令人印象深刻的突破性成就。
尼克·萨博锻造了一部加密法,并推广了一种法律理论,这种理论创造的软件,比社会在不使用法律的情况下能够创造的软件更加自治。
他以真正革命性的加密主义朋克风格,用加密法和一种深刻而反法律和反政治的的法律理论创造了自治软件。
世界的政治和法律环境,已准备好接受一种新的法律理论和法律,这种法律的前提是,法律和政治过程是不可行的,需要无情地被最小化,软件需要自治才能被信任,这绝对令人吃惊。
这是多么重要的时刻啊!
当然,萨博是有远见和判断力的,如果全球各地的人们对法律和政治进程的演变没有足够的厌倦,且不被萨博的法律所吸引,那么区块链行业就不可能到达现在的位置。萨博看到了这个机会,并采取了行动,他创造了一场真正的全球(加密法)革命。这真的很了不起。我为他的洞察力、远见以及和他的密码朋克活动的有效性感到羞愧。
考虑到所有的因素,加密货币似乎将保持更少的合法性。至少现在是这样!
所以我向你脱帽致敬,尼克·萨博,对你头脑中的辉煌和成功的加密法活动充满敬畏!谢谢您!不,真的-谢谢!尊敬您,先生!
但现在,对不起,萨博先生,我将尽我最大努力说服读者,我们需要尽快抛弃萨博法。
反对萨博法
不幸的是,对于每个人来说,萨博的根本反法律加密法太过激进了,这使其不太可能成为一个明智加密法系统的一部分。萨博法最小化了加密法。这是因为其排除了可能涉及对区块链协议进行更改的所有其他加密法。希望你已经认识到,这是多么荒谬,但我将尽可能清楚地将其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萨博法违反了加密法2 (保持加密法合法);
萨博法是政治负载的,而不是在政治上最小的,非政治或政治的;
萨博法具有不安全和侵略性的法律地位;
萨博法不是最具社会可扩展性的加密法体系的一部分;
萨博法违反了加密法2 (保持加密法合法)
尼克·萨博兜售给区块链开发者的想法是,区块链治理和加密法的最小化,将使他们面临的法律风险最小化,并只要求他们行使尽可能少的加密法权力和判断。
不幸的是,对于这些可能没有任何法律培训的开发者而言,萨博的法律理论实际上是非常愚蠢的,这基于对现有法律系统如何与加密法律系统交互的幼稚解释。
如果一个法律系统在给区块链开发者带来争议时,其回应是:“对不起,我们不能为你做任何事”,因为它几乎总是在萨博法之下,那么它有两种自然反应(假设法律系统认为开发者不能做任何事)。第一个问题是,法律制度试图通过修改议定书来处理争端,而不采取任何手段。第二,通过使区块链协议的使用和开发非法,将未解决或无法补救争议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
萨博的坚定假设是,法律系统将有能力满足于其区块链治理中出现的争议,但由于萨博法,这些争议无法通过加密法得到补救。
我可以想象,如果不改变区块链协议,很多可能的争议将无法被解决(并且将持续下去)。因此我的假设是,萨博法将使加密货币在很多司法管辖区内成为非法的。加密法未能充分解决的争议,将被引入现有的法律系统,而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系统将无法适当地补救这种情况,因为它们无法更改区块链协议。
这并不奇怪,但一个以反法律原则(如萨博法)运作的加密法系统,最终自然会变成非法的。因此,萨博法与加密法是相冲突的。因此,萨博法与加密法是相冲突的。
我还没有讨论过这一点,我将在描述采用萨博法的加密法系统的法律地位之后回到这点。
萨博法是政治负载的,而不是在政治上最小的,非政治或政治的
虽然萨博法是基于政治最小化的原则,但其加密合法化是一种政治动机很深的行为。我不知道萨博的政治目标实际上是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相信通过使自治软件合法化,可以使它们更接近现实。
萨博法的合法化,不仅决定了治理结果(总是有利于不干预软件的执行),其还将最小化政治和法律的对话空间(以质疑这些这些结果是否可取的)。
它将区块链治理和加密法锁定在一个冲突过程中,并产生创建自治软件的后果。其不可能预测所有的方式,它可能会出错,如果我们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就无法预测会发生的所有争端,但这是萨博根据他的世界观为我们选择的路线。
他设想了这样一个世界,其中加密政治和法律程序必然会违背他个人偏好政治结果,或违背公共利益,因此必须要最小化。
如果萨博想做一些政治上不受欢迎或非常非法的事情,这种定位是有意义的。如果萨博非常厌倦,那么他认为无论加密法体系采取何种形式,加密法律和政治都不值得付出努力,这也是有道理的。
但在这两种情况下,萨博的明确意图是使用加密法来确定区块链治理结果,而不参与区块链政治(根据萨博法,可以方便地将其最小化)。因此,使萨博法合法化是一项高度政治化的加密法行动。
萨博法不是反政治的。这项法律旨在关闭政治辩论,以确保萨博的首选政治目的。
我认为这种反社会行为,是区块链治理中的恶意参与行为。
萨博法具有不安全和侵略性的法律地位;
我的意思不仅是说,关闭政治辩论是实现政治目标的一种不安全的方式。
加密法目前的这种姿态(“我们不处理与维护无关的纠纷”以及“对不起,我们无能无力”) 是不安全和激进的。
“我们不处理与技术维护无关的争议”在加密法合法管理区块链治理中可能会出现的。
而当某人有正当的争议时,“我们无能为力”的回应则是一种攻击性的姿态。
为什么加密法是不安全且具有攻击性的?
这因为一个根深蒂固的法律观点:政治和法律是完全不可行的,不值得尝试任何情况或配置。这就是尼克·萨博愚蠢至极的加密法。
萨博对他参与政治和法律程序的能力,以及他提出积极管理争议的法律体系的能力,感到不安全,他的加密法也反映了这一点。他在创建自治软件的过程中非常积极,他的加密法也反映了这一点。
这种法律立场与加密法直接冲突。它引起了与现有法律制度的冲突。法律制度不喜欢和不安全、侵略性的法律制度发生冲突。
谁做的呢?
作为一种激进的加密法哲学,萨博法姿态可能很酷。
也许吧,但它不适用于区块链治理,现在不适用,可能永远也不会适用。
萨博法并没有建立最具社会可扩展性的加密法系统
我不认为萨博想象的一个激进和不安全的法律姿态,是最具有社会可扩展性的法律姿态。显然它也不是。
萨博认为,使自治软件合法化的加密法,将为社会可扩展性社会,建立一个比任何更具政治性或合法性的可想象的加密法系统更好的基础。
我对他的立场感到非常怀疑,因为我不相信自治软件对社会中的人们来说是安全的。
萨博知道,自治软件并不总是合法或在政治上受欢迎的,他决心使用加密法来关闭任何会破坏他使命的法律和政治协调。这种反社会行为让我怀疑,萨博是否关心公共区块链的社会可扩展性。
假设萨博有好的意图,那么我绝对肯定尼克·萨博不是世界上最好的法律思想家。有人可以想出比萨博想出的加密法更具社会可扩展性的加密法,这样他就可以把自治软件带到世界上。这一点毫无疑问。
也许有很多人和萨博一样,他们对法律和政治程序极度偏执,以至于一个稍微合理一点的加密法系统,也会被广泛认为是不可信的。我不知道,但我已经准备好了这场战斗,我有信心,并用我的生命打赌,我们可以使加密法变得比我们今天所拥有的不安全、侵略性的版本要好得多。
如果我们放弃萨博法,一个更安全的加密法姿态会是可能的
加密法不一定要是这样的。
法律现实并不保证当今加密法的态势。
加密货币或多或少是合法的。我们需要放松。
萨博法是反法律和反政治的。我们需要放弃萨博法,而采取更开放和安全的法律姿态。
如果我们不先放弃萨博法,我们就不能采取安全和开放的加密法姿态。
我们也不需要知道加密法的未来会是怎样,我们不需要假设一个更安全的,可以让我们从中获利的姿态。我们可以立即接受一个更为正确的立场,即除了放弃萨博法,不改变加密法立场:
加密法负责管理区块链治理中的争议,并确保通过不违反协议的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加密法仍然处于萌芽阶段,我不清楚它将来会走向何方。但我知道的是,它需要抛弃萨博法,并以健康的方式发展。
我们不能放弃未来将出现的所有区块链治理争议的性质,并且需要保持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我们不能盲目地用自治软件来保证未来的命运。
我们有加密法,因为我们有管理区块链治理争议的协议。我们需要这些协议是明智的,这样我们就不会在出现争议时,制造不必要的困难。我们需要相信,我们能够基于健全的加密法工作来管理区块链治理纠纷,这意味着不违反协议,并将加密法操作合法化(保持在最低限度)。
我们应该承认,我们需要更多的法律原则和更多的加密法。我们应该承认,我们需要对如何解决区块链治理中的争议达成新的理解。
我们应该承认,我们有共同义务尽最大努力管理全球公共区块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以便使尽可能多的人享受全球公共区块链的利益。
这一安全、开放的姿态,要比我们今天侵略性、不安全的加密法姿态要让人舒服得多。
希望你已感觉舒服一些了!
如果加密法未能巧妙地管理争议,那么其结果更可能是区块链(以及加密法的运作)变得非法,而不是区块链仍然是合法和自治的,它也无法像尼克·萨博所想象地那样被广泛采用。守法公众从全球公共区块链中获得最大利益的唯一途径,是建立新的加密法体系。
新的加密法系统
尼克·萨博利用加密法召唤自治软件。
作为回应,我们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利用加密法,创造出一个新的密码法律体系,一个能够让萨博这些野兽受到控制的系统。
我呼吁加密法人士认识到,他们坚持的法律原则,是和萨博法不相容的。
我呼吁加密法人士废除萨博法,并在其之后建立一个新的加密法体系。
我们不应该单独去做这样的事。不是你,不是我,也不是尼克·萨博。这是一项全球性的努力,我们要利用现有的最佳法律思想,从尽可能多的法律传统和思想流派中汲取精华。我们不能搞砸了,我们也不知道结果会怎样。
我们不能让尼克·萨博阻止我们建立新的加密法体系。他那认为法律体系完全不可行、最无情地最小化的偏执信念,在法律或政治分析中不能用公正的推理来证明。萨博为萨博法合法化所做的天才加密法工作,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壮举,其对我们当前的法律和政治环境进行了大量论述,但他的法律理论并不是任何加密法体系的可靠基础。
他试图创造出超越任何(其他)法律的自治软件,但一定会被那些能够看穿其虚假法律理论的法律人士所挫败。
但我们必须对尼克·萨博法律所取得的惊人成功,我们必须对使萨博法合法化的法律和政治氛围表示应有的敬意。
尼克·萨博的加密法并非公正行事!
如果没有人负责,那么尼克·萨博如何利用加密法禁止我们使用加密法?
萨博对自己参与政治和法律的能力缺乏信心,他想利用法律的力量创造出自治软件,他不想让我们在这件事上有发言权。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从他那里得到处理争端的建议呢?
他为什么要规定我们的法律?他怎么能想象他拥有剥夺我们创造自己加密法的能力?
尼克·萨博的个人努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我们对加密法的使用,这并不是当今社会政治运动精神的一个很好的加密法体现,而且从未如此。
我们不应该再相信他的胡说八道了。
我不相信尼克·萨博给我们编写的法律,也不相信他会对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和解决争端做出所谓公正的判断。你也不应该。
尼克·萨博并不代表我,我相信让萨博支配我们的未来,根本不符合去中心化的精神。
加密法是处理和防止区块链治理中出现争议的协议集合。
尼克·萨博对加密法系统的情况有着狭隘的想象,他甚至不必费心去想太多,因为他断然否定了所有非最小化加密法系统。
萨博是一名富有远见的加密朋克活动家,这是肯定的,但他传播的法律和政治理论并不反映健全和公正的判断。它们反映了他不安全和激进的加密法风格。
我不会听从他的领导。
加密法还没有被决定。它也不会有最终的决定,法律从来没有这样运作过。这是一个人类用来协调纠纷管理的机构。我们可以在政治上协调建立新的机构,尽管这并不总是容易的。
加密法不需要成为萨博的法律。
我认为没有人有能力捍卫萨博法不可辩驳的法律地位。
尼克·萨博说,加密法已经被决定,必须要最小化。但实际上加密法还没有被决定,它也不能被最小化。
尼克·萨博自己撰写并决定了所谓“被决定”的加密法,他传播了法律理论以使其合法化,这样他就可以拥有自治软件。
但加密法不需要成为萨博法。
我们需要自由地构建一个体现区块链行业精神的加密法系统,这是我们可以真正引以为豪的,而不是萨博的不安全和侵略性加密法(我们应该感到羞耻)。
我们不能允许尼克·萨博阻止我们使用加密法。
当我们抛弃萨博法时,加密法将变得更加安全。没有萨博法的加密法不会突然变得集中、分级或被现有的法律系统捕获。
即使没有萨博法,加密法也有技术和法律上的局限性,而要确保加密法操作不违反加密法1(不违反协议)或加密法2(保持加密法合法),这取决于加密法人士的判断。
但是,尽管我们无法摆脱技术和法律限制,加密法几乎可以是我们所能想象的任何东西,它可以发展以适应我们不断变化的环境。
加密法的未来并非一成不变。这取决于加密法人士采取的加密法律行动。
对我来说,我首先要攻击萨博法的合法性。
如果行星排列整齐,如果我有机会,我就会违反萨博法。
告我吗?我不在乎,我准备死在这座山上。
致谢
我要感谢 COALA为我提供了一个奇妙的加密法世界介绍。我要感谢@cleanapp和@crypto law review的Boris Mamlyuk撰写了一篇又一篇引人入胜的加密法博客文章,帮助我看穿尼克·萨博的加密法矩阵,他们的看法,为我的博客文章提供了大量的灵感。
为了保护人们的隐私,我省略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确认,并且可以根据要求添加确认。
免责声明
写这篇文章,是为了说服大家,我没有受过法律培训,也没有在世界任何地方拥有执业执照。在发布之前,没有人审阅此博客文章的草稿。文章中有一些基本事实、定义和术语可能会完全错误。Don’t trust, verify.
译者评:
个人认为,我们无法直接判断谁的观点是对亦或是错,更多是因为不同的世界观而引起的。尼克·萨博代表着加密右翼思想,而作者Vlad Zamfir则代表着加密左翼思想,我们需要辩证地去看他们的观点。
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CoinVoice 立场,且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如需报道或加入交流群,请联系微信:VOICE-V。
简介:服务于区块链创新者
评论0条